坚持党的领导 激发内生动力 不断提高区乡人大工作水平

来源:网络 作者:本站 时间:2018-05-26 阅读:

坚持党的领导  激发内生动力

不断提高区乡人大工作水平

——平川区人大工作纪实


近年来,平川区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基本遵循,突出自身建设标准化、依法履职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三个着力重点,力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中推动工作,在强化服务举措中增添活力,在夯实工作基础中提升水平,主动作为,强化督导,有力推动了区乡人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全面加强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看齐紧跟,保证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措施有效、行动有力、方向不偏。一是高起点学习领会。区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全国人大加强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平川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高标准谋划部署。区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人大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三是高站位强化领导。区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领导,建立、完善、落实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请示报告、人大工作联席会议、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有效加强和改善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会议,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乡镇街道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映的问题。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与全区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人大工作全新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重要保证。

二、坚持强化服务举措,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眼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抓好组织领导、能力提升、平台搭建、载体创新、制度保障五个环节,让代表思作为、会作为、能作为、善作为、敢作为,倾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不断激发了代表工作新活力。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常委会及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并加强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换届后,及时为代表印制配发了代表证和视察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常委会及各乡镇街道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并对代表小组的活动作出了计划安排;坚持落实“两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名基层人大代表,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的表达和反映渠道,为全面开展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及时加强学习培训。常委会始终把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对新当选的区八届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知识培训,先后组织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及部分代表外出培训学习2批次;组织全区120名人大代表及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培训1次,集中学习了履职基础知识,促进了角色转换,有效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双联”活动开展。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不断创新“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将“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联扶工作与创新人大代表工作、与落实“两联系”工作制度、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相结合,紧扣“六大任务”,积极倡导代表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引导帮扶代表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四是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常委会借鉴平凉经验、定西试点经验,逐步规范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以“六有三化”(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开展,以及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为标准,在兴平街道、黄峤镇、共和镇、宝积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1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了“人大代表之家”,做到设施齐备,制度健全,运转有序。换届以来,各乡镇街道代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围绕“七个一”(即:组织一次代表履职学习,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或调查,组织一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旁听一次法庭庭审活动,组织一次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开展一次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开展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开展学习培训53场(次),反映群众意见147条,接待选民129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9件,代表活动实现经常化。

三、坚持依法履职,监督实效切实增强

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紧扣区委确定的工作重点,精心选题,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审议议题,坚持抓重点、议大事、谋发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围绕工作中心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扶贫攻坚、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方面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综合运用审议、评议、检查、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近年来,先后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环境保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及法、检两院的审判、检察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法》等相关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民政局、环保局、人社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实现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全覆盖。二是围绕重大事项突出科学决策。近年来,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跟区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参与、支持全区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规划、重点项目、民主法制建设等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主动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集体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进一步明确规范提交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内容、办理程序及时限等,目前,常委会正在积极调查研究起草制定《白银市平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三是围绕干部任免突出完善程序。严把干部依法任免关和任后监督关,坚持任命前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表决前听取供职发言,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切实突出了干部任免的权威性。积极拓宽监督方式,通过工作视察检查,履职情况调研,专项工作审议、民主测评等强化任后监督,干部人事监督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四是围绕建议督办突出办理质量。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每年年初,协调区政府召开建议交办会,进行分解,明确了办理责任和要求,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的14件建议进行分解,由常委会领导督办,确保了建议办理的质量。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工作开展的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自身建设各个环节。一是强化组织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增加至25名,设置了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增加事业编制3个。健全完善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推动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双向交流,自省委《意见》出台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提拔任用干部1名,交流使用干部2名,调整委员会主任7名。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会前调研等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检查、人事任免等工作制度,切实突出了民主性和法定性,人大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三是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常委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实践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担责任、解难题、抓作风、促落实和‘三重工作’提升年”活动,有力带动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确保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效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