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践行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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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践行时代使命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7-27 14:40:00   

党的十九大为中国法治现代化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从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思想层面为宪法实施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使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实施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使命。

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写入根本大法,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人大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上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责。因此,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宪法明确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各方面事业的要求上来,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各项工作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内容。加强宪法实施,必须强化宪法宣传教育。习近平同志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把建立学习制度与营造学习氛围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普法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切实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发挥好“头雁效应”。要严格遵守宪法,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常性深入基层群众宣传宣讲宪法,使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认同、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的行为准则,切实树立起人大良好形象。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自觉捍卫宪法尊严,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强化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由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负有维护宪法尊严、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因此,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权力的规范,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宪法法律意识,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健全和落实监督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强化主动审查意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不断强化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

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机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认识、武装头脑,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增强驾驭工作的本领,为做好各项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奠定理论思想基础。要不断完善健全制度,改进作风,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好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监督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职责。(作者系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