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监督升级版 力求实效最大化

来源: 作者:本站 时间:2017-08-09 阅读: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遵循“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原则,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打造监督升级版上下功夫,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监督议题力求“少”而“精”,在监督内容上增强全局性和针对性

    监督工作不能事无巨细,越俎代疱,必须精选议题,突出重点,择其要而督之。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坚持“三个导向”,注重“三个环节”。

    坚持“三个导向”,一是紧扣中心大局。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从市委年度工作要点中选择监督议题,2015年以来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造“中国薯都”、“中国药都”和中国西部草都,实施工业强市“十大行动计划”,千亿元大招商、深化改革、项目建设等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聚焦大事要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事项,从“一府两院”着力推进的重点任务中选择监督议题,近年来,先后对生态文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法治建设等工作实施了监督。三是关注热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代表建议和信访案件中选择监督议题,近年来先后对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刑事诉讼、案件执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和审议,积极回应了群众的关切。

    注重“三个环节一。一是广泛征集议题。每年年底,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征询各方面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监督选题的参考内容。二是精心筛选议题。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由常委会办公室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梳理汇总、筛选提炼,避免面面俱到、主次不分,贪大求多、“胡子眉毛一把抓”。三是合理安排议题。从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充分考虑“一府两院”工作实际,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

    二、监督手段力求“多”而“硬”,在监督方式上体现创新性和多样性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四项机制”,注重运用“五种手段”,2016年首次全面推进各预算单位细化并公开部门预决算,首次组织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对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集中会审,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对“一府两院”专项报告进行票决,首次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着力打造监督升级版,使监督工作更专业、更到位、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建立 “四项机制”。一是建立重要事项联动监督机制。坚持主体不变、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监督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统一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实施,着力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近年来,市、县、乡三级人大共同行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上下呼应,梯次推进,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联动监督,充分发挥了全市人大的整体优势。二是建立热点事项持续监督机制。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民生改善的难点、

代表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每年选择不同的侧重点,点面结合,步步深入,跟踪发力,持续进行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放手。就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随后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2016年又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三是关联事项综合监督机制。善于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相应决议决定,推动监督事项落到实处。对涉及多个工作领域、多个部门的事项,综合采取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综合监督。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在专门作出决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陇原环保世纪行调研采访的基础上,把《定西市河道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并进行了审议。四是专业力量深化监督机制。主动适应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建立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借助专业力量深化人大监督工作。2016年,市人大设立了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3个专门委员会,分别由从事相关方面专业的市人大代表担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选聘了31名立法顾问、10名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和12名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为开展地方立法、司法监督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提供咨询和审查意见。

    用好“五种手段”。一是调查研究长效化。把调查研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手段,深入基层和群众,坚持开门调研,既要看县区和部门事先安排好的点,又要随机自主选择一些点;既要听取汇报,又要详细询问、深入探讨、交换意见,力求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好,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专题询问常态化。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结合听取

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询问,探索形成了精准选题—精心沟通—精细调研—精确问答—精深督办“五步法”。2015年以来,先后围绕水污染防治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召开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了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并讲话,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10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应询,特别是规范了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加大临时追问和进一步询问力度,增强了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市电视台全程录像并制作播放了专题片,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7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均组织开展了两次以上专题询问。三是工作评议规范化。在征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主任会议研究、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评议对象,每年对12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2个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督促地方国家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评议结果及时报同级党委,抄送同级政府,是垂直管理部门的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四是预算决算审查精细化。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本”的全口径预决算审批监督机制,完善了人代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各代表团会议—全体会议六个环节的审查程序和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五个环节的审查程序。督促财政部门全面推进各预算单位细化并公开部门预决算,详细编写解读材料,增加图表和解释说明,使预算由原来的“内行看不清、外行看不懂”变得更加精准直观、一目了然,方便了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首次提供和审议了市级各预算单位的部门详细预算。注重发挥审计部门“制约权力、揭示问题、改进工作”职能作用,一方面,只要涉及预算审查监督的会议和活动,都邀请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完善审计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分别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公布审计结果,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威性与审计部门的专业性有

机融合,产生“1+1>2”的监督效果。五是审议专项报告流程化。坚持定性分析与量化评价相结合,从六个环节入手,推行重点发言—表决—整理审议意见—会议交办—审查评估—满意度测评“六步工作法”。①会议审议环节,实行重点发言人制度,由分工联系审议事项或者直接从事过与审议事项相关工作、对情况比较熟悉的组成人员充分准备,带头重点发言,起到了抛砖引玉、相互启发、活跃气氛的效果,避免了审议冷场、气氛冷淡的现象,提高了审议质量和效率。②会议表决环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一府两院”重要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解决“只议不决”的问题,增强审议的权威性和影响力。③审议意见形成环节,由常委会相关工委注重把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发言写进审议意见,多写破解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尽量少写或者不写相关部门已经充分注意到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和常规性工作要求已经采取的制度和措施。在此基础上,主任会议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需要与可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真讨论修改审议意见,使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④审议意见交办环节,对涉及某一个部门的审议意见采用书面送达方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采用会议交办方式,由市“一

府两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面对面提出办理要求,督促“一府两院”将审议意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法院、检察院院务会议研究办理。如2016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后,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下发整改方案的《通知》,从整改目标、主要整改内容、有关要求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制定了《办理落实审议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表》,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整改任务、时限要求和牵头单位。对市政府这一创新之举,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⑤审议意见督办环节,由相关工委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并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前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哪些意见得到了落实、哪些意见没有落实、哪些意见落实得好、哪些意见落实得不好等审查意见,作为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依据,解决以往“文不对题”的问题。⑥办理情况报告环节,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未通过的由“一府两院”重新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进行审议和测评。重新办理情况的报告仍未通过的,将采取质询、罢免等监督手段。

    三、监督制度力求“细”而“全”,在监督程序上注重操作性和规范性

与“一府两院”共同健全完善了“1+6+4”监督工作制度机制,绘制了“八个流程图”,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1+6+4”制度机制。1”,即报请市委批转的《中共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把握总体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改进方式方法、构建长效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26条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6”,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市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监督工作的依法规范操作。“4”,即市“一府两院”新制定的《市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代表联络的制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

    “八个流程图”。绘制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预算调整审查、决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代表视察8个方面的流程图,将专项监督工作程序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用流程图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操作起来一目了然、简便易行,避免了因规定过于模糊或笼统而造成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