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景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听取并集中审议了景泰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方案(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景泰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25年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定(草案)、《景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景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方案(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