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1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和新修订的《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对拟任命人员开展任前法治谈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惠强主持会议并开展谈话。
会议指出,法治学习永远在路上,作为具备扎实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的检察长候选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为重要,要深刻领会其蕴含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要切实加强自身法律学习,同时还要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官队伍素质能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民商事案件监督,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找准找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切实将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变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要带头履行代表职责,认真提好代表建议,办好办实代表建议,积极参加“双千行动”“五+N”活动、“8+6”行动等代表活动,当好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拟任命人员表示,开展任前法治谈话是人大履行职权的应有之义,对自己来说是一次很必要的警示和提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认真落实市委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共同破解民生难题。增强法律意识,深化检察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行政,为全面推进现代化白银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郝平英、傅学兴参加谈话。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