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惠强主持召开《关于推动建设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的决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惠强指出,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关于推动建设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地的决定》,对推进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十分必要,既是依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巩固提升我市黄河保护治理成效的重要措施。
惠强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高度紧贴上级的新提法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谋划研究,努力从不同角度提出有引领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着力构建清晰准确的内容结构与框架,确保科学精准制定《决定》。
惠强强调,《决定》是管宏观、管长远的,必须高站位、宽眼界,既立足当下、又着眼未来,紧扣“全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等关键词,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准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深入分析研判重点内容和难点问题,列出更加切合“十五五”阶段特征的目标和任务举措。《决定》起草的过程是一个集思广益、反复打磨的过程,也是一个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会后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对《决定》进行修改完善,共同打造一部文本质量高、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决定》。
刘鹏江及傅学兴出席座谈会。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