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9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开展任前法治谈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惠强主持会议并开展谈话。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依法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意识?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任前谈话”,予以普法释法,为人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上好任前“第一课”,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会议指出,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作为拟任财政局局长,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尊重、维护、遵守宪法。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为开展好工作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同时,还要对《民法典》《监督法》等基本法律有所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会议要求,要主动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积极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证。要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办理力度,靠实工作责任,对代表意见建议专题研究,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理措施,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任文贵、傅学兴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参加谈话。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