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霞敏同志辞去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
决议
(2018年10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丁霞敏同志辞去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