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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白银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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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第二期

 

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各级各类招生工作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招生政策和制度规定,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严明各项招生纪律,各级各类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市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学前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招生供需矛盾突出,城区公办幼儿园少,园位不足。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较低,普惠性不够,“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区学校招生压力大,农村薄弱学校生源不足。城区校际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欠缺,优质高中资源与群众接受良好高中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县(区)高中教育资源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受传统就学观念及中职毕业生出口不畅的影响,多数职业学校存在招生困难。二是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招生宣传工作存在高考招生、中考招生、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渐次淡化的现象。少数县(区)和学校广泛深入细致宣传不够,释疑解惑不主动,导致群众对招生政策知晓和理解不全面、对招生公平性产生质疑。三是对招生政策还存在一些理解不一致、录取办法欠合理等问题。教育部门、学校和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对招生的个别政策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对选拔性高中招生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存在异议。贯彻落实“两为主”的政策不够灵活,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手续繁琐。个别县(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不够科学合理,填报志愿和分数线控制不能很好结合,造成部分中分段学生滑档。四是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结构不够完善,主管户籍、房产、就业、监察等职能部门没有纳入到领导小组中,招生工作的公平性缺乏有效监督。县(区)之间及县域内部还存在个别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后挖生源、抢注学籍,干扰学生填报志愿,给学生和家长许诺条件、减免费用、“提前预录”等违反招生纪律的现象。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各类招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级各类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要努力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按照国家提出的“四个有利于”原则,科学规划、精准布点,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盘活农村闲置教育资源,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人口政策发展变化,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优化布局教学点,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择班热、大班额”等问题。要严格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学生自愿合理分流。要坚持“两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强化普通高中教育。要按照2017年省政府新颁布的《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接省上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项目,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普通高中。要探索论证在人口大县距县城较远的乡镇举办完全中学或独立高中的现实必要性,积极研究办理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61号《关于在靖远北部中心地带新建一所普通高中的建议》。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力争到2020年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人社部门要调整高中教师招聘的有关政策及时间节点,提高准入门槛,优化教师结构。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职普比不低于4.5:5.5的要求,为职业学校发展提供稳定的生源。要严格落实地方教育经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要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完善就业保障政策,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二要扎实做好考试招生宣传引导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着眼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把招生宣传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就核心政策规定、群众关心的政策疑点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加强舆情研判,制定完善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快速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三要切实规范各级各类招生行为。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有关不组织入学选拔考试,不设立重点班、特殊班的相关要求,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改进中考招生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审慎制定中考招生工作方案。要将招生方案、具体录取办法和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对成绩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志愿滑档的考生在辖区内招生计划有空缺的学校予以调剂录取,确保中分段的考生有学上。要及时注册学籍,坚决杜绝录取后个别学校挖生源和抢注学籍的问题。要规范职业教育招生行为,开展专项打击非法招生行动,严厉打击域外职业学校虚假宣传、有偿招生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各种非法招生活动。四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监督。优化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构,广泛吸收纪检、公安、文广等职能部门,适当吸收各级人大代表,夯实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基础。要加大依法治招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的违规招生问题要及时认真核实查处,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监管乱招生乱办班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