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潘延恩一行前往景泰县开展环保法“一法一条例”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景泰盛源铁合金有限公司、县污水处理厂、一条山镇银城格林小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景泰县工业噪声防治、企业节能减排、生活污水处理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乎绿色发展和民生福祉,是人大依法履职的职责所在。景泰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法推进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强化环保监督职能,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整体实效。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法定职能,切实履职尽责,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协作配合,通过细化责任和考核,让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