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焯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李沛兴、戴超,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62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甘肃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市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相关法规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关于全省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黄瑞雪、王中明、沈涧,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关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