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是白银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如下职权:
1.在本市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市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市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市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市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7.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18.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市人大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和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2.负责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整理、督办常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人大设置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2室6工委,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侨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9.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7.51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和职级晋升及变动经费增加,社会保险经费增加、死亡抚恤金、拨入人大代表履职补贴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0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05万元,占84.91%;项目支出180.99万元,占15.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17.51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51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部分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93万元,占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79万元,占17.83%;卫生健康支出41.23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71.09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4.83万元,支出决算为87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数据发生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74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数据发生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8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万元,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休(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无变化,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万元,下降12.3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委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大调研和执法检查项目经费,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专业委员会业务经费、人大调研及执法检查经费、人大其他工作业务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举办市级人大代表初任履职和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乡镇人大代表示范培训,共3次。培训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381人次,为市人大代表订阅报刊280人份。二是积极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范围,邀请代表参与地方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旁听法院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持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实际有人大代表参与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主动性提升明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实施中主要存在问题是:部分代表履职补贴发放有适当延期。产生偏差原因是经费审签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将是不断加强工作协调,提高经费结算的及时性,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各项工作提速提质。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3.9分,评定等级为“优”。
2.“人大专业委员会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实际开展执法检查涉及到25个市直部门和5个县区;全年对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常委会及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力度,常委会班子成员督办10件,专委会成员督办4件;全年开展立法项目4次,颁布地方性法规2部。二是2023年度常委会班子成员和专委会成员督办问题共14件,实际有效落实整改的问题14个。三是2023年执法检查和督办问题都已完成整改。四是2023年度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主动性提升明显,履职效果明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实施中主要存在问题是:执法检查和督导中指出的部分问题在有关部门整改还不够及时,通过后期的不断督导和多方努力才最终得到落实。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丰富监督手段,转变监督理念,注重依托代表小组、专家库、第三方力量协同开展有效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6.77分,评定等级为“优”
3、“人大调研及执法检查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10项、专题调研26项;加大常委会及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力度,常委会班子成员督办10件。二是2023年10项重点课题调研和26项专题调研,均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将相关调研成果转交相关部门推动落实。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调研和执法检查中指出的部分问题在有关部门解决还不够及时,通过后期的不断督导和多方努力才最终得到落实。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丰富监督手段,转变监督理念,注重依托代表小组、专家库、第三方力量协同开展有效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7分,评定等级为“优”。
4、“人大其他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69.1万元,完成预算的6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业务经费用于支付主题教育教授讲课费、补充人大机关办公电话费、印刷品邮寄费和省外培训差旅费,保障了人大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人大机关干部赴北京、厦门、昆明等地外出培训和配合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双千行动工作开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该项目实施中主要存在问题有2个一是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年度采购设备的工作有所调整,全年未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二是部分业务工作因财政经费压减,未能及时审签形成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节俭办公的要求统筹规划年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如期完成。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91分,评为“良”。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