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一、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2017年,黄河白银段水质由2015年的Ⅲ类稳定达到Ⅱ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在剔除沙尘影响后,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连续四年持续稳定下降,比2013年下降31.5%,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终期考核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低于目标任务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7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率84.1%,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把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积极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加快工业点源治理,投资3亿元建设完成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4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甘肃稀土公司完成了焙烧尾气深度治理工程,困扰多年的尾气超标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变废为宝,年回收硫酸1万多吨。强化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大行动,三十项重点任务”,白银城区123个施工工地基本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城区及周边25.6万平方米裸露地面、渣土堆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域无垃圾整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由2013年的25%提高到75%。加大煤质管控和燃煤锅炉整治,白银区投资800多万元,建成投运煤炭质量管理储运中心项目(一期),设立7个二级配送网点,优质煤配送网络基本形成。质监部门严格落实煤炭产品抽查制度,完成抽检215 批次。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步伐,完成燃煤锅炉整治587台,白银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加强移动源管控,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步伐,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3243辆,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控,督促全面落实覆盖措施。在市区实施大型运输车辆分流绕行措施,建成入城车辆冲洗平台,及时冲洗入城车辆,从源头减轻城区道路扬尘。全面落实禁烧禁燃措施,全市累计完成2515家餐饮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市区露天烧烤得到禁止。严格执行《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综合运用工程、管理等手段,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步伐,提高水环境综合防治水平。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治理,白银公司第三冶炼厂东大沟废水调节池全部拆除,甘肃稀土公司酸性含油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建成投运,白银高新区和平川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开展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采掘项目。完成景泰英武水库、井子川水源等7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年处理生活污水1800万吨,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1400 吨污泥全部实现了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三)不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印发了《白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前期工作,全市筛选土壤重点监管企业40家。划定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12块,确定详查单元67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758个。加快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白银区东大沟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109线-梁家窑段)和白银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黄河上游白银段东大沟流域重金属污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配套的填埋场完成土地平整,处置中心主要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强化认识、找准差距、有力整改的重大契机,对照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一是安排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环境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先后78次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74次对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认真对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涉及我市的整改问题,制定印发了《白银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行整改问题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同时,确定28家责任单位、15家督导单位。二是认真督导完成阶段任务。市整改办先后召开9次主任办公会议和3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市上成立5个督查组,先后多次深入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2017年底前计划完成整改的17项任务已按期上报销号,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50件信访投诉问题全部按期办结。三是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生态环保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出台了《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白银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全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两次听取工作汇报,进行重点部署。市委苏君书记主持召开白银城区扬尘管控推进会议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专题会议,确定实施“六大行动,三十项重点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两次约谈了有关县区和部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调研,市上成立了两个城区扬尘管控督导检查组,督查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大气办及时通报扬尘管控工作进展,先后发布督办通报31份,对166个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市环保局抽调20人,组成2个巡查组,坚持每天昼夜巡查。市、县(区)两级督查、住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市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揽,部门、企业共治,公众参与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做好污染减排和排污许可工作。积极挖掘减排潜力,完成17个工程减排项目、14个管理减排项目,预计减排二氧化硫880吨、氮氧化物560吨、化学需氧量490吨、氨氮60吨。严格执行国家新的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完成14家企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促进了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
(三)认真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环评审批。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印发了《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节约了审批成本,形成“审批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监督管理更强”的环评审批新格局。依法推进规划环评,完成正路工业园、银西工业园规划环评审查,督促加快景泰大唐工业园规划环评和高新产业园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步伐。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坚决防止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落地,全市共审批项目186个,验收项目149个。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白银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专家现场审查打分的方式,强化对环评中介机构的日常考核,督促环评中介机构不断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和能力。
(四)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先后组织开展了砖瓦陶瓷、涉重企业、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12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948人次,检查企业1056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件,共计罚款1829万元。认真核查征收排污费,全市完成申报审核开征企业258户,排污费开单共计1418万元,征收入库率100%。依据国家《环保税法》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开展费改税工作,完成市县(区)294户排污企业档案核查移交工作。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市建设开通了“三网合一”举报平台,形成了市、县(区)共同承担的信访工作格局,全市环保系统受理的173件信访案件和上级转办的49件环保案件均按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率100%,有一名同志受到环保部通报表彰。
(五)积极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依法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召开全市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工作会议,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3次,妥善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印发《2017年度白银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出动799人次,排查287家企业,184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坚持做好预警预报工作,落实环境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应急值守台账,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预警等信息10次。
(六)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狠抓环境执法监测监控工作,全面支撑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筹措69万元,完成市环境监察支队、靖远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通过选派5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环保部组织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专项行动,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在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大比武活动中,我市获得团体三等奖。稳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市、县(区)两级监测站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投资435万元,完成土壤分析能力建设和大气、水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市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了标准化(二级)达标验收。加强市级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完成了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和县区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安装污染源终端在线监控设施49家155套,基本实现重点污染源全覆盖。稳步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领导机构,配齐人员设备,编制了工作要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环保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我市是国家老工业基地,由于历史原因,建设初期环保措施不到位,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三废”排放造成的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治理难度大、周期长、任务重。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还很艰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市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少雨,春季沙尘天气多,冬季逆温现象频发,大气污染管控难度大。市区结构型和布局型污染短期内难以改变,建设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裸露地面还没有实施覆盖。其他县区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社会面源污染整治任务还很艰巨。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祖厉河水质虽然有所改善,但仍为劣Ⅴ类。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土壤、硝基化合物污染土壤治理难度大,技术不成熟,修复成本高,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全面。从整改工作“回头看”调度情况和环保部西北督察局现场抽查情况来看,有的责任单位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问题没有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不全面不彻底。四是企业主体责任和环保“红线”意识亟待提高。部分企业“重生产、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内部环保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得到处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五是环保队伍建设须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业务骨干缺乏、人员结构老化的问题,个别县区尤为突出,难以适应新时代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