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质增效、绿色安全”的目标要求,突出监管、检测、认证、追溯、宣传等重点工作,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一)提高工作时效,强化基础保障。一是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市、县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县乡政府的考核,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省、市农产品质安全考核细则,积极落实经费投入,市级每年纳入财政预算35万元,景泰县、会宁县、白银区、平川区也列入了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三是突出重点任务,落实人员保障。市级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管站和检测中心,现有17名工作人员;各县区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或检验检测)站,充实监管检测人员54人;69个乡镇除靖远县4个乡镇(乌兰镇、北湾镇、北滩镇、东湾镇)独立设置监管机构(副科级建制)外,其余乡镇均在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质监站牌子,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站长、确定专职监管人员161人;174个行政村聘用了村级协管员,现有专兼职协管员770人。全市形成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的监管检测体系,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体系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一是在制度建设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产地环境、监督检查、“三品一标”认证、日常巡查、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十二项制度。推进监管、检测、认证、追溯、产地准出等重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在专项整治上。市县农牧部门每年都制定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蔬菜禁限用高毒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7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92人(次),共检查兽药经营门店789家次、农资农药经营门店885家、规模养殖场1263个次、动物诊疗机构6个,取缔无证经营户19家,整顿市场126个,清理关闭不达标畜禽定点屠宰厂(场)16个。有效规范了经营生产秩序,确保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三是在执法办案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推动农资打假工作,2017年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种子案件3起、农药案件2起、饲料案件1起、兽药案件20起。近几年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未出现或发现应处罚未处罚或减轻处罚、应移送未移送等情形。
(三)提升质检能力,加大监测力度。一是推进质检项目建设。近几年,全市共实施中央投资的农质检项目4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3个。市级农质检项目总投资1000万,其中中央投资800万,地方配套200万,已通过省级竣工验收,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靖远县、会宁县和景泰县农质检项目每站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靖远县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试运行;会宁县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景泰县仪器设备到位,正在安装调试,两县项目预计年底完成验收。二是加强检疫检测。市农牧局每年制定检测方案,下达检测任务。其中,市检测中心检测3000个样品,每个县区2000个、乡镇500-2000个、企业自检200个,对目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畜水产品和生鲜乳,依托省上进行检测。2017年全市共开展蔬菜、畜产品、水果、食用菌、枸杞监测检验1956批次,抽检样品38548份,合格率99.66%。省级年抽检畜水产品120个,连续五年抽检合格率保持100%;年监测“瘦肉精”尿样1200份、生鲜乳三聚氰胺样品64批次,连续六年零检出。在动植物检疫工作上,采取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相结合,突出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关五道关口,做到了屠宰检疫率、出证率、检出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力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四)提高生产质量,培育知名品牌。一是加快标准修订,推进按标生产。坚持把标准化生产作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前置工作,先后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55项,其中种植业33项,畜牧水产业22项。积极争取实施国家和省级蔬菜、果品标准园以及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项目,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蔬菜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68个(国家级7个、省级20个、市级7个、县级34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4家(国家级7家、省级9家、市级13家、县级45个)。二是严把认证关口,着力培育品牌。提高农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审核认证,做好证后监管,强化淘汰退出机制,标志许可和认证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出台对获奖获证产品和“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实施补贴奖励政策,开展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及宣传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和产业培育。截止目前,全市在历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获得金奖16个,在绿色食品博览会上获得金奖13个,“省级农产品交易会”上获得金奖12个。累计认证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26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4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4个、绿色食品44个、有机食品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7个(其中农牧部门6个,质监局6个,工商局5个)。
(五)开展创建活动,发挥引领作用。一是巩固成果,着力打造安全示范基地。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靖远县、平川区于2016年通过国家级和省级核查验收,靖远县被命名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平川区被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在此基础上,通过督促两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监管网格,强化投入品监管、产地管理、生产控制、质量追溯、产地准出、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打造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四个样板区”,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公信力。二是总结推广,不断扩大创建效应。通过示范带动,2018年,平川区、白银区和景泰县积极筹备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同时,市上积极组织开展了市级安全乡镇创建,认定乌兰镇等8个乡镇为第一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试点单位。整体提升了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建设追溯平台,实现全程监管。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市县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推进示范点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市县乡质量追溯平台75套,其中市级1套、县级5套、乡镇54套、生产基地15套。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的经营主体达到1933家、农业投入品企业和门店1124家、屠宰场10家,“三品一标”产品112个。可追溯的农产品达到60多万吨,追溯品种包括蔬菜、枸杞、大枣、水果、生猪、羔羊等6大类农产品,追溯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市主要农产品和生产区域。
(七)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应急水平。一是加强科普解读宣传。依托专家及媒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邀请省厅专家、组织市县农牧、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领导及专家,面对农产品生产和投入品经营户代表、人民群众,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近5年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54期,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400多条,制作宣传牌172块,举办培训班520多场次,发放资料4.6万份,参训农民20万人次。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市县区每年举办监管、检测、认证、追溯、准出等培训班,组织开展并积极参加省级检验检测技能竞赛,激发了检测人员学习专业,钻研技术的热情;在市、县督导检查过程中,对下一级监管人员采取面对面、手把手培训,近5年来,市县针对监管检测认证工作举办培训班30次,累计培训1572人次,有力推动了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监管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白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白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规范和指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条件差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乡镇监管机构基本都挂靠在农业服务中心,监管力量、机构编制、技术人员等还不能满足新时代新任务需要;市县乡普遍存在缺设备、缺经费等问题,个别县区未将监管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尤其是乡镇检测工作运转困难,部分乡镇速测设备陈旧老化,检测结果不准确,还有部分乡镇设备不全,无法开展检测工作;生产经营主体缺乏检测和追溯设备,无法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追溯工作。二是标准化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方面没有规范的职称评定标准,没有科研课题和项目投入,存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两大难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岗位毒性较大,市县乡绝大部分检测人员未享受农业有毒有害津贴,造成检测队伍不稳,人才流失严重。三是公正科学执法的综合能力还需加强。缺乏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和设施装备薄弱,执法力度和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