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白银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1963年,撤销了市的建制。其间白银市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召开了两次会议。1985年白银市恢复建市,经请示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恢复建市后的人民代表大会届次顺延为白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并经充分筹备,白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5年12月5日至9日举行,自此,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开启了发展的新历程。
漫长历史,弹指一挥间,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已走过四十余年的光辉历程。如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早已深深扎根在铜城大地,两会成为全市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四十余年来,白银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在依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例会、定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的同时,讨论决定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权利,依法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等。同时,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探索、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则、办法和制度,使常委会的工作不断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回首方知行渐远,登高振奋再向前。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持续聚焦发展大局、聚力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白银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